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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锦州市委员会党校2019年度部门决算

2020-08-31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锦州市委员会党校概况
主要职责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锦州市委员会党校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中国共产党锦州市委员会党校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中国共产党锦州市委员会党校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中国共产党锦州市委员会党校是中国共产党锦州市委员会所属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其主要工作职责是为领导干部提供教育服务。工作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一)县级副职/乡(镇)科级正职/市直机关科级等各类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培训。
(二)公务员(初任/任职/专业/更新知识)培训,公务员施教机构骨干教师培训。
(三)年轻优秀党员干部教育,市内意识形态部门(党员干部/理论骨干)培训。
(四)市内统战部门党员干部培训,锦州市民主党派及非中共领导干部培训,市属大中型企业领导干部培训,少数民族干部/宗教界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培训,高中级知识分子培训。
(五)工作调研与学术理论研究,国内外学术信息交流与合作,接受委托开展其他培训和科研活动。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中共锦州市委党校无纳入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中国共产党锦州市委员会党校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中国共产党锦州市委员会党校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3687.1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019.64万元,占收入总计的81.90%。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19.6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345.68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38%。主要是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及对外培训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321.84万元,占收入总计的8.72%。主要是党员教育中心合并带来专项56.83万元收入,党费专项经费65万元收入,辽沈战役干部学院建设费200万元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40.64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1%。主要是预算内项目支出结转下年24.91万元,与去年相比,今年结转资金减少9.36万元,降低18.72%。此款为阶梯教室改造维修款,因资金不足以完成改造工程,另一部分资金到位使用。预算外项目支出结转15,73万元,原因为校园改造工程未完工。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1491.87万元,增长67.95%,主要原因一是原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及市委在职理论学习讲师团合并到我单位,组成新的市委党校。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二是党员教育中心合并带来专项56.83万元收入,党费专项经费65万元收入,辽沈战役干部学院建设费200万元收入。
(二)支出总计2957.88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353.84万元,占支出总计的79.58%。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03.8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60.1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7.8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11万元。
2.项目支出604.04万元,占支出总计的20.42%。主要包括主体班及对外培训办班成本性支出,事业编制公家卡及运行经费,教师培训经费及科研经费,校园绿化及文化走廊建设费及学员宿舍改造工程的业务费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753.23万元,增长34.16%,主要原因:一是原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及市委在职理论学习讲师团合并到我单位,组成新的市委党校。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二是党员教育中心合并带来专项收入;党费专项经费收入;辽沈战役干部学院建设费收入;相应发生的支出增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769.92万元。
主要是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结余14万元,原因为主体班两个班次没有开展培训。结转500万元为学员宿舍楼建设工程结转。预算外结转为开放式图书馆建设没有年底送评审中心未验收完成,工程款未支付等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719.92万元,增长14.39%,主要原因:一是主体班两个班次没有开展培训;二是学员宿舍楼建设工程未验收决算,工程款未支付;三是开放式图书馆建设没有年底送评审中心未验收完成,工程款未支付。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530.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53.84万元,项目支出176.71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21。41万元,增长32.53%,主要原因:一是主体班两个班次没有培训;二是学员宿舍楼建设工程未验收决算,工程款未支付。与年初预算相比,2019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530.55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2530.55万元,占10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0万元。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万元。
(3)预算改革业务0万元。
(4)财政国库业务0万元。
(5)信息化建设0万元。
(6)事业运行0万元。
(7)其他财政事务支出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
4.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
5.金融支出0万元。
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
7.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
8.教育支出2530.55万元,具体包括:
其他教育支出2530.5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中的人员经费及日常办公经费及学校开展培训所必须的水费、电费、临时工工资、教师培训费、主体班及对外培训班成本性支出及学校维修改造工程的必要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一是原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及市委在职理论学习讲师团合并到我单位,组成新的市委党校。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二是我单位成立辽沈战役干部学院,投入资金500万元,用于宿舍改造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7.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位于开发区距离市区较远,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超出年初预算。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07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019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9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07万元,比上年减少1.16万元,下降14.09%,主要是按照国家规定减少三公经费支出,在平时的日常工作中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及学校公务用车使用条例的规定使用公务用车等原因。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日常的运行经费包括车辆保险费、车辆维修费、车辆燃油费、车辆过桥费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主要用于机要用车及保障用车、其他用车。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53.8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63.9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189.9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中国共产党锦州市委员会党校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9.92万元,比上年减少22.42万元,增长10.55%,主要原因是采暖补贴开始执行。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中国共产党锦州市委员会党校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4.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9.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3.3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8.9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锦州市委员会党校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学员食堂采购用车;单位合并,原单位带来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中国共产党锦州市委员会党校组织对2019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5个,涉及资金440.7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99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预算项目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预算编制和执行资金存在差异,原因是通过公开采购的项目,竞标后中标价低于预算数,造成资金净结余。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预算时充分做好评估,科学编制预算项目及资金量。二是由于主体班及外培训成本性支出按上年培训计划报预算,与实际支出金额有差异。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尽量合理、科学估计预算外收入;二是加强预算管理,立求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规范化,进一步细化各个项目支出,实事求是、切实可行、尽可能完整、细化到项目及具体事项。在预算编制的过程中,要按轻重缓急进行排序,优先安排急需可行的项目。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表单下载   附件1.部门公开表样